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常态化检查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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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常态化检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00000.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医保基金常态化检查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至****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至少6人的本地服务团队,要求具有医学药学技术知识及相关资格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具备临床医药学知识,熟悉医保政策,具有临床及相关医学审核工作经验,具有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检查、调查工作经验等,其中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至少2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至少2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9:00-11:30-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 现金发售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00分 五、开启 时间: ****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的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5%。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执行,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 周何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侯常海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