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技术公司储气库应急维抢修基地建设设计咨询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包编号:
标段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17:05:00
****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 (按标段收费)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9:00:00
开启时间:
**** 09:0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开启方式:
线上
采购包内容:
为储能技术公司储气库应急维抢修基地建设项目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初步设计基础条件,负责开展初步设计执行风险评估,负责编制设计管理策划方案,参加初步设计启动会,审查初步设计工作计划、统一规定,组织施工图基础条件检查、开展项目风险评估分析、编制施工图策划方案、参加施工图设计启动会、审查施工图设计工作计划和统一规定等。
响应人资格要求:
2.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选商。 2.1 资格要求 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 2.2.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2 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响应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响应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2)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上述(2)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选商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4)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选商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响应人全部承担。 2.3 信誉要求 2.3.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3 ****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3.4 ****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3.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4 业绩要求 ****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至少具有1项油气管道输送工程或其配套建设工程的方案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之一: 响应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响应予以否决。 2.5 人员要求 (1)项目(副)经理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管道输送工程或其配套建设工程的方案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作为项目(副)经理业绩。 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副)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副)经理的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7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2 天 23 时
公告内容:
/
监督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