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针对本项目****发布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及采购文件,补充(变更)如下内容:
一、变更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各标段通用):供应商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各标段通用):供应商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其余未尽事宜,请各供应商以本次变更公告为准,及时查看并下载补遗文件和修正的采购文件。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疏勒
汇通铁物专用线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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