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达孜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点击登录查看公开遴选“环保管家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此举旨在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特向全社会公开邀请具备合法资质和相关业绩的公司参与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达孜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拉萨市达孜区
3.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服务内容
代理达孜区“环保管家”服务项目招标工作。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意向服务单位必须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简介名录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5.未被列入行业准入黑名单;
6.在经营期间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2.公司简介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公司业绩证明、征信证明(参加邀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
4.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密封盖章,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1.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专业化服务团队,组织实施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事项,且不得将委托方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
2.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指定专门的服务人员,代表遴选的代理机构接受和承办我单位具体招标事宜;
3.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有关法律和政策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执行情况;
4.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政策、招标预算、招标需求,科学设定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编制招标文件;
5.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委托发布招标信息、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答疑、组建评审委员会、接受供应商投标(响应)、组织开标评审、发出中标通知书等;
6.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招标活动的有关文件;
7.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协助委托方完成合同签订,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处理询问、质疑,配合处理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
9.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恪守廉洁义务,不得在招标中接受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遴选的代理机构不得泄露与本合同涉及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如遴选的代理机构挑选的人员不能满足委托人要求的,遴选的代理机构须无条件更换具有相同资格的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11.凡是遴选出来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决不允许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若后期项目因此项原因出现质疑、投诉甚至是通报处罚等情况,责任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每日10:00-13:00;15:30-18:00(2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
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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