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线、精霍线9座桥梁步行板更新项目-镀锌步行板等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25-86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兰新线、精霍线9座桥梁步行板更新项目-镀锌步行板等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铁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兰新线、精霍线9座桥梁步行板更新项目-镀锌步行板等物资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兰新线、精霍线9座桥梁步行板更新项目-镀锌步行板等物资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兰新线、精霍线9座桥梁步行板更新项目-镀锌步行板等物资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
3.2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照须在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
3.3 投标人可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率证明书(加盖财务章);
3.4 投标人业绩提供近两年(****至今)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1项,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至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 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3.8 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从****10时00分到****19时00分 |
获取方式 | 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率证明文件、业绩资料等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份(现金),逾期不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11时00分 |
递交方式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邮寄方式递交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11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铁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铁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周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人:宋苏金、王江锋、冯建正、李武涛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李武涛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
信息来源:http://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e86c8f31-e4c3-4afd-8a26-fd382bb20503&inpvalue=&dataSourc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