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现根据饶景云的确权申请、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县****
一、权利人:饶景云
二、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不动产坐落:滦平县****
四、不动产面积为82.90平方米
五、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六、四至界线见附件(宗地图和界址点成果表)。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确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滦平县北山办公新区点击登录查看一楼102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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