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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西安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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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E****nfd3jtf69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建设地点:泾河新城崇文塔六路以南、崇文新街以北、正阳大道以西;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6078.38平方米,约合99.12亩,总建筑面积约264383.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84372.59平方米。其中16栋住宅地上总面积约167108.34平方米,其中1栋为地上17层、5栋为地上18层、1栋地上21层、2栋地上23层、7栋地上26层;公建配套楼总面积约16964.25平方米,共5栋地上3至5层建筑;另加一栋住宅带底商;大门及其他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0010.45平方米(地下共2层)。其中人防工程9698.77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其他功能用房70311.68平方米。完成室外绿化、地面停车场、道路及管网等室外工程;3.项目投资总额:****.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4500.00万元);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标段1: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总配电容量17430KVA,电压等级10KV,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崇文佳苑十一期安置房项目正式供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①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申请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


③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⑤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查询;


⑥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⑦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⑧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0时00分到****00时00分


获取方式: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09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4.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除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具体内容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相关通知信息为准。


6.本次资格预审不进行“暗标评审”。


7.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相关证明材料;


④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⑤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联系方式同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


联系人:吴剑凯


电话:****转813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安市****


联系人:李小刚、丁旭涛、樊军辉


电话:****


电子邮件:****@126.com


西 小刚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陕 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司 章)


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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