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新疆华电阿勒泰青河50万千瓦风电项目 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采购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通知 一、中标候选人评审情况 【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采购】 1、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1)投标人名称: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排序1; (2)投标报价:81795.0000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投标单位已取得国家风电技术与检测研究中心出具的《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证书》。证书编号:CEPRI24WT1126R01。 投标单位已取得国家风电技术与检测研究中心出具的《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能力评估证书》。证书编号:CEPRI24WT6106R01。 投标单位所投机型已取得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产品型号:GWH221-10.0;符合证明编号:****。)和《风力发电机组型式认证证书》(产品型号:GWH221-10.0);证书编CGCTC****1。 (4)8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合同有效业绩2250台。满足要求的业绩如下: 1)项目名称:新疆华电达坂城5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箱变)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07月,相对方名称: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35台GWH221-10型风机、17台GWH221-9.1型风机)。 2)项目名称:内蒙创源合金400MW风力发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合同商务部分,签订时间2024年07月,相对方名称:内蒙古创源合金有限公司(20台GWH221-10型风机)。 3)项目名称:中能建投乌鲁木齐50万千瓦风电项目(AB区**** 4)10MW风机投运有效业绩61台,满足资格条件投运业绩要求数量的业绩情况如下: 5)项目名称:新疆华电达坂城5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箱变)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07月,相对方名称: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40台GWH221-10型风机); 2、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1)投标人名称: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排序2; (2)投标报价:81030.0000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投标单位已取得国家风电技术与检测研究中心出具的《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能力评估证书》。证书编号:CEPRI25WT1005R01;投标单位已取得国家风电技术与检测研究中心出具的《风电机组高电压穿越能力评估证书》。证书编号:CEPRI25WT6004R01; 投标单位所投机型已取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风能产品认证证书(型式认证)》(机组型号:DEW.H10000-220;证书编号:CQC****。) 投标单位所投机型已取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风能产品符合证明(设计认证)》(机组型号:DEW.H10000-222;证书编号:CQC****38;) (4)8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合同有效业绩937台,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大唐新疆塔城老风口储能项目配套100MW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7月,相对方名称:中国大唐集团国际商贸有限公司(12台DEW-H8350-212型风机)。 2)项目名称:凯升木垒四十个井子80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含塔筒、锚栓锚板)合同标段二400MW,签订时间2023年,相对方名称:新疆华电凯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7台DEW-H8350-212型风机、1台DEW-H10000-222型风机)。 3)项目名称: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三标段32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塔筒、锚栓商务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2月,相对方名称:昌吉国投奇鑫能源有限公司(32台DEW-H10000-222型风机)。 4)项目名称:国投奇台县180万千瓦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四标段2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塔筒、锚栓商务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2月,相对方名称:昌吉国投奇鑫能源有限公司(20台DEW-H10000-222型风机)。等 2.10MW风机投运有效业绩55台,满足资格条件投运业绩要求数量的业绩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签订时间2024年,相对方名称:木垒东新新能源有限公司(29台);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一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一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三、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一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一选择关联项目一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四、其他 无。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乌鲁木齐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chd.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张健 电 话:**** 电子邮件:****@chd.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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