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自然资源出让告字〔2025〕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金塔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挂牌租赁方式出让金塔县****
一、挂牌租赁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租赁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亩﹒次) | 保证金 (万元) |
甘肃酒泉核技术产业园南,肃核路连接线北侧地块内 | 152266平方米 (约合228.4亩) | 工业 用地 | ≥0.8 | ≥40% | ≤15% | 5年 | 548.16 | 0.1 | 571 |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在金塔县****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本次挂牌租赁宗地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至****向点击登录查看咨询、申请现场踏勘、获取《租赁文件》并提出竞买申请。
五、有意竞买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竞买申请书》按租赁文件的有关要求,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竞买申请,符合竞买条件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有资格参加竞买。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16:3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下午18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期限:****至****;
(二)报价时间:挂牌期限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15时至17时;
(三)挂牌会时间:****10时;
(四)挂牌及报价地点:甘肃省权益类交易系统。
七、竞得人在本次挂牌租赁活动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租赁文件规定的租赁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二)宗地经挂牌成交后,须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相关用地指标和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须知》。
九、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塔分中心
账 号:****072966
开户银行:金塔县****
十、联系方式
电话:****(孙瑜)
电话:****(管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