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龙县学校光伏能源利用项目(2025年)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第“3.3.服务要求 3.3.2.商务要求中第4条:付款进度安排”:更正为: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并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合同签订并效后,付合同总额的30.00% 。2、第二次付款,主要设备及材料运送到采购指定地点并经采购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内,据实情况说明为主要设备及材料运送到采购指定地点并经采购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40.00% 。3、第三次付款,安装、调试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安装、调试通过后,付合同总额的27.00% 。4、第四次付款,验收合格之起满年后质量问题,达到付款条件起7内,据实情况说明为验收合格之起满年后质量问题,付合同总额的3.0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部门:新龙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龙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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