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鹤国土挂告字[2025]03号
经鹤峰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公开挂牌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7052.71 | 宗地坐落 | 容美镇康岭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45 |
绿地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万元) | 130 | 起始价(万元) | 1300 |
加价幅度(万元) | 10 | 停车泊位 | 位按建筑面积≥1.0个/100平方米配建,非机动车位配建数量按恩施州**** | ||
挂牌开始时间 | ****8时30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16时0分 | ||
备注 | 1、建筑退让及建筑间距参照《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市**** 2、机动车出入口根据周边道路建设情况统筹考虑。 3、绿色建筑等级根据《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一星级的要求建设。 4、相关要求:若对周边建筑日照产生影响且不满足相应标准的,建设单位须自行与日照受影响户协商解决。建筑后退架空电力线路按《城市**** 5、本次挂牌成交价款含地下空间价款,地下空间建设时应后退出让用地界线≥3米,地下面积5715.73㎡;作商业、仓储等使用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用于人防设施、停车场(库)、设备用房、公共通道及公共建设活动使用的不计入容积率;应满足《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州人民政府令第3号)》及相关规范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包括工业用地上的民用建筑)按标准同步配建防空地下室(配建标准符合《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11号)第十七条),具体配建标准咨询各县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1257.18 | 宗地坐落 | 容美镇溇水大道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绿地率(%) | / | 建筑面积(㎡) | 1257.18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万元) | 9 | 起始价(万元) | 90 |
加价幅度(万元) | 10 | 停车泊位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8时30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16时0分 | ||
备注 | 该宗地为地下空间使用权 |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
三、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及竞买报价
竞买前,请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竞买步骤为:
(一)申请人应于****至****到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应于****至****到点击登录查看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点击登录查看将在****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土地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齐出让价款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具体时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时间为****8时30分,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16时0分。
五、成交确定: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鹤峰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营业部
银行账号:****07237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
开户银行2: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支行
银行账号:****010043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
开户银行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
开户银行4:湖北鹤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发支行
银行账号:****36295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
开户银行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
开户银行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峰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行业务咨询电话:****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出让地块为征地补偿后现状出让,土地出让以后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建规划及规划设计的有关要求。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