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教学实验大楼(1号、2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澄清、修改公告一
点击登录查看教学实验大楼(1号、2号)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澄清、修改公告一
各投标人,现对本项目作以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技术资信标评分细则”原为:“
1 | 企业荣誉 | ****以来,企业获得县(区)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表彰的,每个1分,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表彰的,每个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项目负责人荣誉 | 项目负责人****以来,获得县(区)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表彰的,每个1分,获得地(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表彰的,每个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现修改为:“
1 | 企业荣誉 | ****以来,企业获得县(区)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表彰的,每个1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表彰的,每个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项目负责人荣誉 | 项目负责人****以来,获得县(区)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表彰的,每个1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表彰的,每个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