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小十口南街民居-赵氏民居修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小十口南街民居-赵氏民居修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并于****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小十口南街民居-赵氏民居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50.87798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0.877987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小十口南街民居-赵氏民居修缮工程,位于山东省烟台市****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开工,240日历天内竣工。(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工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的通知》(鲁财采【2021】7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三)建筑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如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起至****14时30分止。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 (1)CA数字证书办理: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 激活”,完成 CA 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咨询QQ 号:****】 (2)投标报名:供应商须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 (3)下载文件:报名成功后,潜在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 (4)根据烟财采【2021】8 号文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需要供应商通过线上会议观看开标现场视频,对开标现场进行实时直播,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需要各供应商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工具,检测电脑运行环境。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响应文件上传入口。 地点: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根据烟台市****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现场解密等,所有议程通过线上进行,请各供应商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证书、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交易活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性,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要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 3.投标人若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方式或通过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系统访问路径: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具体详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上线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的通知》。技术支持热线:****转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烟台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烟台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晓玲、刘哲 电 话:**** 发布人:点击登录查看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