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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西区)工程招标公告(原标题: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西区)工程)

四川泸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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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西区)工程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泸州泸天化化工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西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点击登录查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泸州市****

建设规模:建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危险品停车位、办公管理区、候检区、门卫室、初期雨水池、事故池、消防水池等;

投资额:4350.00万元;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清单预算)、设计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及后续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泸州市****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泸州市****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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