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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招标公告(原标题:西安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

陕西西安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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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2000万元
拟转让比例 1%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所在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所属行业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8001/部门负责人: 郝建国电话: ****-8005
委托会员 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任经理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银行账户 ****38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西安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西安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西安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2、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4、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6、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点击登录查看《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天津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7、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8、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9、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注册地(住所) 西安市****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DONG CHENG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731.4451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7730XN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20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DONG CHENG
23.7884
重庆南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811
西安财金龙门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5641
5.6882
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5642
珠海芯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032
BRENT EVERETT LITTLE
4.1015
苏州市华田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8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麦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683
陈厚
3.2087
其余22位股东
26.9433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0,156.88 -8,284.46 -8,284.46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55,609.02 16,535.28 39,073.74
审计机构 陕西裕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9,036.19 -2,436.28 -2,436.28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67,151.81 31,269.88 35,881.94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净资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曹慧涛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16,364.201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空间服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科普宣传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34422D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688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科学院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1471XN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批准日期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西安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
转让底价 2000万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之前提交受让申请,并在受让资格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天津产权”)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尽职调查期。 3.意向受让方需要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企业现状及本项目挂牌公告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相关备查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自身独立判断参加本次交易、实施各项法律行为,所出具或签署的承诺、合同等法律文件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转让方、标的企业和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和提出其他主张。 4.截止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无息返还;(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无息返还;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无息返还。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尽情形的,按照《点击登录查看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5.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的银行账户。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4)受让方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或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 (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7.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9.标的企业债权和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4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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