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灵武市****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43.4亩,建设区****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招标范围:对灵武市公共租赁住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进行①前期方案设计;②初步设计;③施工图设计;④公共区域装修设计及景观绿化设计;⑤提供工程所需的现场指导、技术文件的编制;⑥配合甲方完成各类验收等建设期对应的全过程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下载,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9:01起至****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上午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灵武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联系人:胡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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