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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新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招标公告(原标题:山西中新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

山西大同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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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新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117379.0901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标的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中煤时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魏旭冉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山西中新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大同市****
法定代表人 徐文利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14175.58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997T
经营范围 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7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未表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点击登录查看 51
2 大同市新荣区上深涧煤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9.75
3 大同市**** 9.2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4 营业收入 78.410000
利润总额 -4084.770000 净利润 -4084.770000
资产总计 21221.560000 负债总计 121921.160000
所有者权益 -100699.600000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10.130000
利润总额 -2584.060000 净利润 -2584.060000
资产总计 20894.870000 负债总计 124189.790000
所有者权益 -103294.920000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3995.410000 83709.850000
负债总计 120552.270000 117028.070000
净资产 -106556.860000 -33318.22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6992.292200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底价为117,379.0901万元,其中股权挂牌价格为1元、债权挂牌价格为:截止于评估基准日 2024.9.30,标的企业对转让方负债 112888.26万元;截止于 2025.6.30,标的企业对中国中煤内部企业负债合计 1189.27 万元;截止于 2025.6.30,标的企业对转让方全资子公司负债合计 103.24 万元;自债权评估基准日至 2025 年8月 31 日,标的企业对转让方负债合计 3198.32 万元。
2.转让方将根据《点击登录查看有限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的项目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联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3.本项目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山西中新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安置方案》,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4.因标的企业维持及维护所需,自****起至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之日止,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仍可能有日常刚性支出等借款及利息发生,该笔债权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由受让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向转让方进行支付。
5.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的债权合计 117,379.09 万元,其中包括:
1.截止于评估基准日 2024.9.30,标的企业对转让方负债 112888.26万元。
2.截止于 2025.6.30,标的企业对中国中煤内部企业负债合计 1189.27 万元。
3.截止于 2025.6.30,标的企业对转让方全资子公司负债合计 103.24 万元
4.自债权评估基准日至 2025 年8月 31 日,标的企业对转让方负债合计 3198.32 万元。
提示提醒等内容 1.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2.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山西省煤矿企业产权转让的相关政策。
3.受让方事先应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以及标的企业属地地方政府进行必要的沟通交流。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与山西中新北辛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山西中新小梁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山西中新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及相关债权3个项目捆绑转让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4个项目挂牌价格总计403,902.8503万元。若本次四个捆绑项目形成竞价,成交金额的增值部分归属于山西中新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部分溢价。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受让山西中新北辛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山西中新小梁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山西中新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及相关债权3个项目。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产权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本项目及1、2款所述其他3个项目的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共计人民币121,168.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分别不低于4个项目各自挂牌价格同时受让4个项目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4个项目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全额无息返还。
3.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分别受让4个项目,并按照点击登录查看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4个项目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
3.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若原股东对本项目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必须继续受让其余各宗项目,该意向受让方针对本项目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4个项目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3 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4个项目不再分别竞价,以4个项目挂牌价格之和作为竞价底价,增值部分归属于山西中新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部分溢价,统一一次性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确定受让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对该项目行权的,最高报价方受让其余各宗项目,针对该项目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4.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现金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6.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对4个项目中任一项目进行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竞买人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4个项目统一报价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对4个项目统一报价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竞买人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⑤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其所涉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4个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掌握了包括:经营状况、债权债务、诉讼案件、或有事项、交易价格、交易条件等在内的全部情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8.意向受让方需自行确认已符合山西省煤炭行业相关政策文件中关于从事本省煤炭行业的准入要求,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调查咨询,确保受让股权后可正常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后续标的企业正常运营。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工商变更无法实现的,须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
9.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产权实际状态进行交易和交付,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法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2)本方已知悉并同意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受让山西中新北辛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山西中新小梁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山西中新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及相关债权3个项目。如老股东对本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本方依然受让其余三宗项目。(3)本方同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且同意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4)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4个项目的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同意自行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及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变更手续。若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6)若成为受让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中煤、中煤集团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煤集团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及时完成标的公司名称及相关标识的变更。(7)同意接受并执行《山西中新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同意接收标的公司人员38人。其中,六级以上工伤11人(10人已退休,伤残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工亡抚恤人员27人(4人抚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23人非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外,同意根据《大同市****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521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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