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607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廉颇大街以东、苏黄路以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46079.9 | ||||||
投资强度: | 52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3 | ||
起始价: | 300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邯郸市****二层北大厅13号窗口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邯郸市****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点击登录查看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拟出让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项目类型、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指标按照《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40)规定,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控制性指标标准执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签署《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2.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4.竞得人应按照具体地块规划条件和项目类型、投资规模及经济效益要求开发建设;生活服务设施与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之和不超过净用地面积7%。 5.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2年内建成竣工。 6.其它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
联 系 人:张女士 袁先生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行高开区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