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点击登录查看三江镇伍村村连接赣丰线道路改造项目和南坑村2条通组路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江镇伍村村连接赣丰线道路改造项目和南坑村2条通组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7.1447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规模(共包含3个项目)及主要建设内容:1.三江镇伍村村连接赣丰线道路改造项目维修通村道路总长约1200米,破损维修面积约2000平方米;2.李屋油槽下至冯屋陂头上通组路项目新建水泥混凝土通组路长130米,路面宽3.5米;3.冯屋禾场至老井头水稻基地通组路项目新建水泥混凝土通组路长300米,路面宽3.5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三江镇伍村村连接赣丰线道路改造项目和南坑村2条通组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三江镇伍村村连接赣丰线道路改造项目和南坑村2条通组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法律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3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邮箱获取(邮箱:****@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大厅(恒科产业园19栋2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大厅(恒科产业园19栋201)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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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三江镇伍村村连接赣丰线道路改造项目和南坑村2条通组路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邮箱(邮箱****@qq.com)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三江镇伍村村连接赣丰线道路改造项目和南坑村2条通组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捌拾柒万壹仟肆佰肆拾柒元整(¥871447.00元)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
三江镇伍村村连接赣丰线道路改造项目和南坑村2条通组路项目 | 1 | 项 | 项目建设规模(共包含3个项目)及主要建设内容:1.三江镇伍村村连接赣丰线道路改造项目维修通村道路总长约1200米,破损维修面积约2000平方米;2.李屋油槽下至冯屋陂头上通组路项目新建水泥混凝土通组路长130米,路面宽3.5米;3.冯屋禾场至老井头水稻基地通组路项目新建水泥混凝土通组路长300米,路面宽3.5米。 | 871447.00元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个月完成项目。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法律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邮箱获取
邮箱:****@qq.com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大厅(恒科产业园19栋201)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竞争性磋商会议,签到时间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决定
3.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4.付款方法:中标后由双方协商约定。
5、成交供应商在拿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2份(1正1副)。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
联系方式:****
邮箱:****@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陈女士(采购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赣州市****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公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远刘
印光
信息来源:http://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7fe19a1a-98a9-45d2-9f39-83d6a1f6796d&inpvalue=&dataSourc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