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湖北省咸丰县新力药品有限责任公司华胜药店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17:02
全县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经自主申请,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第四十条第(十五)项“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经办机构同意的”、《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2025】16号)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医药机构主动提出解除协议的”、《恩施州****
湖北省咸丰县新力药品有限责任公司华胜药店
药店地址:咸丰县****
医药机构编码:****
截止****,该药店在服务协议期内所产生的医保刷卡业务全部清算并拨付完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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