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新建包头配电所及配套生产设施工程、新建包头车站派出所生产房屋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系统联动测试、消防产品性能检测等择优选择实施单位结果公示
各申请人:
新建包头配电所及配套生产设施工程、新建包头车站派出所生产房屋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系统联动测试、消防产品性能检测等(公告编号:****)单位,按照公布的条件及《呼和浩特铁路局更新改造零小工程择优选择选择实施单位管理办法(实行)》的规定,现将择优选择结果(拟实施单位)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成交单位单位 |
1 | 新建包头配电所及配套生产设施工程 | 第一名:内蒙古天行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2 | 新建包头车站派出所生产房屋工程 | 第一名:内蒙古天行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公示期从****17:30至****17:30,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和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监督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电话/传真:市****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
邮编:010050
建设管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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