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阆中市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阆中市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及规模
(一)实施范围
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范围以粮食主要产区****
(二)实施规模
1.小麦产业。实施小麦机耕4.5万亩、机播4.5万亩;
2.水稻产业。实施水稻集中育秧3.1万亩、机插秧3.1万亩、病虫害防治8万亩次,机收3万亩,湿谷烘干0.4万吨(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为已录入“四川农经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信息库”,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从事粮油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包括耕、种、防、收、烘等环节)的各类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专业户等。鼓励服务主体跨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稳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主体应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务(如耕、种、防、收、烘干等全程或单环节服务)2年以上。
2.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设施装备及技术人员。应具备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如耕地机、播种机、插秧机、植保无人机、收割机、烘干机等)、作业工具、仓储设施或其他必要基础设施。设施设备应状态良好,满足农时作业需求和安全规范。应拥有一定数量且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或操作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如农机手、飞防手等)需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经过相关专业培训。
3.在服务对象中享有良好信誉。应具备良好的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优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声誉,无重大服务质量纠纷或欺诈行为记录。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价格、时效等方面应获得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服务收费应公开透明、合理合规,与服务内容、质量和市场行情相符,无恶意抬价或低价倾销等扰乱市场行为。
4.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应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指导、检查、考核、审计等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服务数据、财务资料等相关信息。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有意愿开展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可自愿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实施服务项目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申报资料(详见附件2)。
(二)评审确定
市****
(三)结果公示
评审合格的服务主体名单将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签订服务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项目承接主体名单。承接主体需与市****
四、报送时间与地点
请各申报主体于****18:00前,将申报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指导站),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阆中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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