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388732.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双墩镇境内,东至规划工业用地、南至规划南二路、西至凤麟大道、北至南一路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5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388732.66 | ||||||
投资强度: | 6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4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456 | ||
起始价: | 14927.33414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投资强度与年税: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万元/亩,年税不得低于3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不足部分由竞得人以现金方式补齐。此款由属地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2.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须按批准的用途进行运营,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4.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5.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以结构封顶为准,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水湖镇南一环与杨公路交口北部综合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25室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水湖镇南一环与杨公路交口北部综合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2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地块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长丰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