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采购结果公示
****,西部地区****
参会人员:吴金生、饶松柏、李正前、李俊萍、赵远刚
记录:江欣
本次比选评议会由吴金生主持,选择最低价成交为评选方法,经专项采购小组会议通过。
供应商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规格 | 数量 | 报价(元) | 排序 |
1 | 浙江新佩卡液压有限公司 | 液压绞车(AF80-200-38-28-ZP),最大拉力20吨 | 1台 | 55000.00 | 1 |
2 | 上海毅源传功设备有限公司 | 1台 | 63000.00 | 3 | |
3 | 成都鑫丰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台 | 61000.00 | 2 |
经过专项采购小组认真审核评议,推荐“浙江新佩卡液压有限公司”为最终供应商(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区海泰路63号,联系人:伍红霞,电话:****),中标价为人民币55000.00元,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天,截止到 ****结束。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向纪检审计处提出,提出异议须采用书面形式。
采购联系人:黄晓林 ****
纪检审计处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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