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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景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景宁畲族自治县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经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聚焦我县畲医药产业、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方向,以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创新产品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示范为重点,注重技术突破、应用示范、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示范。
二、支持重点
(一)畲医药产业类科技项目
围绕我县畲医药产业链发展实际,聚焦院内制剂、种质资源、新药、冻干畲药膳加工、高附加值产品等领域,开展应用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申报主体为我县畲医药领域企业及浙西南畲医药传承发展研究中心及中心成员单位。
(二)工业类科技项目
围绕我县重点工业产业发展实际,聚焦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新材料研发与应用、电力设备及零部件研发、空调制冷技术等领域,开展应用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面向竹木加工、精密制造等领域的企业。
(三)农业类科技项目
围绕高效种植养殖、智能装备与物联网、惠明茶产业、安全高效投入品、农副产品深加工、优良新品种选育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标准规范、新产品等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应用、推广。
(四)社会发展类科技项目
围绕环境生态保护、生命健康、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城市****
(五)科技特派员创业类科技项目
围绕入驻乡镇或地方产业发展等需求,开展农业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重大科技装备、战略产品等研究与开发,将适用的、先进的、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生产提质增效注入新的活力。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景宁注册已满一周年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有一定研发能力和在景有实际生产场 景的企业(不包含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等)、县属事业单位。
(二)项目承担单位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基本场所、技术装备及科技人员,且财务机构健全、管理规范,项目经费应实行专项管理,就科技计划项目做好专账或于管理费用科目下设立以项目名称命名的子科目。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在研项目数一般不超过2项,
其他企业一般不超过1项。企业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限制申报2026年县级科技计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主持县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不超过1项, 省、市级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项,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的参与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
(五)项目约定研发期限一到三年,项目到期六个月内不能验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不超过 12 个月;项目到期六个月内未验收结题且未申请延期、延期到期后未验收结题的给以项目终止处理,同时将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列入景宁县科技计划信用黑名单。
以下情况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1.申报的项目已获得本县其他部门(包括上级)立项支持。
2.上年度研究开发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低于2.0%的工业企业申报的项目(初创型企业除外)。
3.近三年已连续获得县级科技项目立项支持的农业企业申报的项目。
4.申报的项目内容与往年已立项的科技项目相类似的。
5.近三年内有科技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承担单位。
四、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事后补助方式,申报主体先行投入资金组织 研究开发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后给与相应补助。各项目
承担单位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财政补助比例额度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 30%,由高校院
所和其他事业单位牵头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财政补助比例额度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 50%;无自筹资金能力的全额拨款事业
单位申报的,最高可给予 100%的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后,研发内容、主要指标和总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予调整,财政补助
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补足。
五、申报程序
2025年度景宁县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
报。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景宁县科技业务系统“畲创e线”应用场景(网址:https:****:8100)进行网络注册申报(按系统要求进行填写并上报)。
六、其他事宜
(一)时间要求:项目申报时间为****至****,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必需) ;
2.承诺书(盖章版,必需);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非必需);
4.上一年度负债表、损益表(事业单位非必需);
5.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或技术证明材料(必需)。
(三)项目可行性报告中不得出现承担单位名称、项目参与人员姓名,或透露项目归属等相关信息,以确保网络远程专家评审的公正性。
联系人:景宁县经济商务科技局科技发展科 叶承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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