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服务器 | 服务器 | 珑京 | LT2213T-A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主机:2U机架式服务器、支持AMD7003系列处理器*2、支持8个2.5英寸NVME U.2硬盘、支持6个PCIE4.0扩展插槽、支持WIN/LINUX系统处理器:数量2个(128核心/256线程)、支持2颗 AMD EPYCTM 7002/7003 系列处理器,最大支持 TDP 280W、核心数: 64 核心、线程数: 128 线程、基础频率: 2.45 GHz、加速频率: 最高 3.5 GHz、三级缓存: 256 MB、热设计功耗 (TDP): 280 W内存:数量8条(共计512G)、512G/3200/ECC/REG/RDIMM、32xDDR4 内存插槽,最高速率 3200MT/s存储:数量4块(raid10总容量7.68T)、产品定位企业级、存储容量 3.84TB、接口类型 U.2接口、硬盘尺寸 2.5英寸、接口协议:PCIe 4.0/NVMe、读取速度 7100MB/s、写入速度 3500MB/s、前置 : 最多支持 12 个 3.5" SAS/SATA(可选 6 个 NVMe)、内置 : 支持 2 个 M.2(2280,兼容 PCIe 4.0x2 SATA 3.0)、后置 : 最多支持 6 个 2.5"SAS/SATA(可选 4 个 NVMe)阵列卡:1套(4个硬盘做RAID10)、RAID 级别 0、1、5、6、10、50、60 高速缓存存储器 8 GB DDR4 2666 MT/s 高速缓存、高速缓存功能 回写、直写、不预读和预读、支持热插拔设备、支持自动配置、PCIe 支持 4.0、NVMe 最大驱动器支持 8 个驱动器PCIe扩展:最大支持10个PCIe 扩展插槽GPU支持:最大支持3个双宽GPU 或8个单宽GPU存储控制器:集成6Gb/s SATA控制器;可选支持12Gb/s SAS HBA及12Gb/s SAS RAID卡前置:1个VGA、2个USB3.0 后置:1个VGA、2个USB3.0、1个RJ45管理网口、1个COM 、1个标准OCP NIC 3.0插槽网卡:4口千兆网卡电源:可配置2个电源模块,支持1+1冗余,支持热插拔可选550W/800W/1300W/1600W/2000W功率风扇:4个热插拔风扇模组,支持N+1冗余,支持智能调速和异常报警5°C-35°C(无直接光照情况下)工作湿度:8%-90%无冷凝导轨:1套、标准机架导轨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