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交自然资告字〔2025〕2号
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第77次常委会议纪要(****)议定:同意启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的水头棚户区3宗国有土地收储及1宗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我局启动收回储备交口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收回储备交口县****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项目位置:交口县****
宗地四至:
● 东邻:水头镇政府,
● 南邻:水头棚户区润泽园,
● 西邻:水头棚户区润泽园,
● 北邻:水头棚户区润泽园。
● 面积:5154.44㎡(合 7.73亩)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编号:****号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价值
土地收回储备成本:人民币341.33万元。
县****
交口县****
三、公告期限2025年9月 29日至2025年10月14 日(共7日)。
四、异议提出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交相关意见及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报请县政府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9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