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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林庄股份经济合作社零散土地50亩经营权招标公告(原标题: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林庄股份经济合作社零散土地50亩经营权)

天津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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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林庄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发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零散土地50亩经营权
挂牌价格 11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土地位置和面积: 发包土地为零散地块合计50亩,其中:(庄北20.1亩、家西3亩,杜家坟23.2亩、下玻子1.6亩、自留地2.1亩),详见土地平面图。 二.承包期限及竞标价: 1.承包期限3年,即从****起至****止(不满三年按三年计算)。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5 年 11 月 1 日 至 2028年 10 月 31 日,不满 3 年按 3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2.竞标底价:每亩1100元/年底标价往上竞价,每次竞价每亩递增10元,价高者得。 三.收取承包金方法: 签订合同时承包方支付二年承包费(押一付一),所付押金抵扣最后一年承包费。****前交清下一年度的承包费。 四.其他描述: 1.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搞粮食作物种植、不允许在土地内搞其他经营和建设。不得卖土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必须保证承包土地的完整。 2.发包方不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3.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收或占用土地,土地的补偿款归发包方所有,青苗的损失和承包方投资损失的补偿款归承包方所有。国家所征收的土地发包方按所征收的实际亩数退给承包方相应承包费用。在承包期间,国家对种植粮食补贴款归承包方所有。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机耕、上水、排涝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并保障上水、排涝等渠道畅通无阻,听从镇政府统一安排指挥。 5.在承包期内,一切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6.该发包土地生产种植计划按发包方生产种植计划执行,如承包方擅自更改种植计划,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
转出用途 粮食作物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55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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