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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渠道)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恩施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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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渠道)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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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渠道)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利川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利川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渠道)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建设高标准农田2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1万亩、改造提升1万亩,共分4个子项目实施、每个项目建设规模0.5万亩。建设地点:柏杨坝镇见天村,团堡镇大坝村、沙地沟村、店子坪村、新田坝村,元堡乡兴场村、瑞坪村、牛角村和桃源村,沙溪乡大沙溪村、繁荣村,建南镇黎明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与土壤改良、新建和完善田间灌排工程、新建和维修田间道路、农业科技措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总投资5644.24万元、建安费5241万元(最终以利川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6万元。

6.最高限价:26万元。

7.采购需求:对利川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渠道)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

8.服务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并签署本单位公章)

6.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执业证书有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同时提供供应商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缴费期为其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以上证书扫描件须签署本单位公章。

6.3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提供供应商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缴费期为上述人员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专职人员需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含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扫描件。执业证书有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以上证书扫描件须签署本单位公章。

6.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利川市****

3、方式:持获取文件登记表现场获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营业执照及获取文件登记表(获取文件登记表的格式自拟,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办公地址、授权代表、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利川市****

五、开启

1、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利川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财政资金 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

3、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利川市****

4、本次公告在中国利川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利川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利川市****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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