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春县****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报名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若申请人是法人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是委托代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凭证。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 0时0分0秒 至 **** 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 8时0分0秒 至 **** 16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 16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地块的详细情况见规划图纸,具体规划设计技术指标按点击登录查看的要求执行,总平面设计布置图应送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现状高程为高程起算基点向上50米为上界限,以现状高程为高程起算基点向下30米为下界限,高差为80米;出让宗地空间范围以平面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 项目建设期限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应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若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时签订《承诺书》,承诺:①竞得人承诺按照双方拟签订的该合同规定的年限内应达到的投资强度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履行。竞得人没有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应达到的投资强度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同意由供地政府按原出让价格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②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建设构成土地闲置的,同意由供地政府依法无偿收回其土地使用权。③竞得人已按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建设但因经营不善停产、破产倒闭或其它原因出现土地厂房闲置的,同意由县人民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依法对其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评估给予补偿,生产设备由竞得人自行处理。 地块挂牌成交价款即该宗地块的总地价,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价款已包含社保资金和耕地占用税,不包含契税等税费,其余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受让人按照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办理不动产登记后,有权将该宗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二)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形。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并交回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出让人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余价值,给予土地使用者相应补偿。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设保留价。 竞得人应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缴纳期限届满日遇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交土地出让金。地价款为人民币,竞得人不得以其他货币支付。 (一)点击登录查看凭成交确认书、缴款凭证等手续给予办理用地手续,永春县****点击登录查看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该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以约定直接与该新成立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当按出让约定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未按出让约定的期限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项的1‰加收违约金,出让金超过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可解除其竞得人资格,并可请求违约赔偿,除取消其竞买保证金外,还应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具体事宜,详见本次挂牌文件。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点击登录查看咨询,咨询电话:****,传真:****。 (二)保证金开户行:1.中国建设银行永春支行,账号: ********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 3.中国工商银行永春县支行,账号:******** 4.中国银行永春县支行,账号:**** 5.永春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春县支行,账号:****486692 7.福建永春漳农商村镇银行营业部,账号:******** 8.泉州银行永春支行,账号:****1012 9.泉州农商银行,账号:******** 保证金账户名:点击登录查看。保证金缴纳开票地点:永春县823中路展览城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服务窗口,咨询电话:****,联系人:小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