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发
YICHANG CITY DEVELOPMENT
宜昌市****
成交候选人及拟成交结果公示
一、评审概况
宜昌市****采购于****在宜昌城发集团招标采购平台发布企业场外比选公告,****10时00分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东辰壹号峰景外街城发集团招投标中心(牛郎山餐厅左侧门上3楼)开标室开标、第一评标室评标,采购人根据比选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现将成交候选人及拟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二、成交候选和拟成交结果
名次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比选报价 | 计划工期(履约期限)承诺 | 质量承诺 | 服务地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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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本项目结算内审造价咨询服务费送审工程造价为计费基数,参照《湖北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收费标准计算后x42%,其中工程审减收费不得超过审定金额的4‰,最终咨询服务收费不得超过28.49万元。 | 我公司承诺:收到结算资料后3日历天内核查资料完整性并出具补充资料清单,报送完整资料后20日历天内出具初稿,直到项目结算内审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 | 我公司承诺: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 宜昌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第二名 | 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结算内审造价咨询服务费送审工程造价为计费基数,参照《湖北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收费标准计算后x35%,其中工程审减收费不得超过审定金额的4‰,最终咨询服务收费不得超过28.49万元。 | 收到结算资料后3日历天内核查资料完整性并出具补充资料清单,报送完整资料后20日历天内出具初稿,直到项目结算内审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 | 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 宜昌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第三名 | 湖北弘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结算内审造价咨询服务费送审工程造价为计费基数,参照《湖北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收费标准计算后x45%,其中工程审减收费不得超过审定金额的4‰,最终咨询服务收费不得超过28.49万元。 | 我方承诺收到结算资料后3日历天内核查资料完整性并出具补充资料清单,报送完整资料后20日历天内出具初稿,直到项目结算内审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 | 我方承诺符合国家及地方(或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 宜昌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评审情况
评审工作于****10时00分在宜昌市****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共有4家。
1、形式评审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4家供应商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4家供应商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阶段评审。
3、符合性评审阶段:经比选委员会评审,4家供应商符合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比选委员会对4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根据供应商的总得分,按高低次序确定供应商最终排列名次,并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推荐排名在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人:湖北弘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张标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陈亮
拟成交结果
成交单位: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本项目结算内审造价咨询服务费送审工程造价为计费基数,参照《湖北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收费标准计算后x42%,其中工程审减收费不得超过审定金额的4‰,最终咨询服务收费不得超过28.49万元。
公示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日。
三、公示时间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候选人及拟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一份,向城发集团招投标中心或点击登录查看纪检室提出投诉。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电话: 18827271660
2.采购代理机构:中佳信建设
3.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纪检室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