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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2025年汴河路校区教职工住宅楼加固设计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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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汴河路校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汴河路校区****(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汴河路校区****

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继军、管卫威、曹少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人民币3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861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宿州市点击登录查看教育园区校区

联系方式:陈老师、耿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合肥市****

联系方式:****-8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宁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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