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详见标的列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 ||||
1 | 4 | 9900 | |||||||
2 | 5 | 262.64 | 9900 | 32778 | |||||
3 | 2 | 2200 | 7133 | ||||||
4 | 5 | 2200 | 7144 | ||||||
1-2 | 51500 | 171425 | |||||||
6 | 1-2 | 57800 | 192530 | ||||||
7 | 1-2 | 35500 | 118257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元) |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所有标的均处于海口市**** | ||||||||
租赁用途 | 标的1、2不得用于学科教育培训,学生寄宿;标的5、6、7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违反学校周边业态设置规定。所有标的不得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
重大事项说明 | \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洲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5479M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对招租房产原承租户情况说明的函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将租金交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4、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7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6、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7、标的5目前无法通往二楼,二楼两侧已被隔板封死。由新承租方负责安装通往二楼楼梯,安装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具体进场施工时间由新承租方与铺面东西两侧铺面承租方自行协商确定,租赁期满若承租方无意继续承租该铺面,已安装楼梯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8、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9、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此次挂牌招租资产,除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可能存在其他权属纠纷、房屋质量等有关问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租方索要赔偿。 4、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5、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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