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79432C-****-000509-1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安庆市迎江经济开发区 |
信息发布时间 | **** 17:33:23 |
迎江经开区人才公寓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编号:001
各投标人:
“迎江经开区****
一、异议的回复
1.项目用地北侧临近元山沟水系,且北侧天柱山东路沿路有高压走廊,提供的cad附件:用地红线图中未标明蓝线和高压走廊线,是否可以提供详细的用地控规图
回复:暂无。
2.项目建设为人才公寓,相关商业配套、生活服务设施等是否有对应的面积配比要求
回复:请投标人结合项目资料、设计内容及要求综合考虑。
3.项目用地东南角位置、临内环西路西侧,红线范围内部存在相邻地块小区****
回复:本方案设计仅作招标使用,按完整地块规划设计;后续设计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
4.请提供项目南侧一、二期住宅项目的原始设计图纸和指标。
回复:暂无。
5.请明确场地周边道路用地红线范围。
回复:暂无。
6.本次拟建的迎江经开区****
回复:本方案设计仅作招标使用,按照三期独立运行;后续设计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
7.招标文件第31页,(2)业绩的证明材料:①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及履约证明材料。履约证明材料包含证明投标人承担过设计任务的规模及性质等相关内容材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结果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甲方)出具的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等均可作为履约证明材料。 上诉材料是全部包含吗
回复:招标文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结果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甲方)出具的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等均可作为履约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任意一项履约证明材料则符合招标文件中对履约证明材料的要求;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证明材料。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庆迎江经开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庆市****
联 系 人:章彦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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