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永昌县G570及金武高速沿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 | |||
项目类型 | 其他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金昌市自然资源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None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18.0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提供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阶段的勘查服务,并做好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与配合工作。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的合格成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报告、各阶段勘查报告和估、概、预算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文档一份)。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1 | E******** | 118.000000万元 | 设计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永昌县G570及金武高速沿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第一标段 统一交易标识码: A99-****95****-275656-8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4.2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技术职称,项目所有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4.4 投标人近 3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查、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能力; 4.5 甘肃省内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信用中国(甘肃)”申请并下载打印近一年(2024年09月至今)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查询领域为全部领域,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省外的投标人请登录“信用中国”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下载时间以公告发起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为准)。 4.6 投标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7 投标企业不得出借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投标时必须出具《投标企业承诺书》。 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需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须在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资格后审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原件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候选人。 标段内容: 提供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阶段的勘查服务,并做好施工阶段的技术服务与配合工作。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的合格成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报告、各阶段勘查报告和估、概、预算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文档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