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站提质改造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本项目属企业采购,根据采购人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实施,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信息进行公告。
(一)发包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钦州港站提质改造建设;
(三)采购编号:****;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包件划分:否;
(七)完成期限:45日内(具体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八)项目概况:
1.海铁货创工作室搬迁改造:拆除吧台、地砖修复,沙盘从三楼搬迁至一楼组装,网络云会议室搭建,门头招牌翻新;
2.货场经贸综合办公楼二楼办公区域翻新:楼梯间、走廊、办公室墙面腻子乳胶漆翻新,厕所地砖、洗手台、蹲位及隔断翻新,会议室地砖、墙面、吊顶翻新,新建主题墙;
3.货场经贸综合办公楼一楼货运综合服务大厅改造:墙体及门窗拆除,墙面腻子乳胶漆翻新、地砖翻新,新建服务吧台,落地窗,主题墙灯箱、吊顶、雨棚、门头招牌等。(具体工程量详见询价函)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工程量以实际验工计价作为结算依据,报价人不能主张异议。)
三、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报价人或其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报价人所报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报价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报价人或其报价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须为沿海公司工程建设库供应商。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采购文件获取
1.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63.com;(⑴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见附件);⑵报名资料不全、错误、逾期报名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报名。
2.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也可电话确认。
3.对报名资料齐全的供应商,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出询价函。
4.按照《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关系及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与铁路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影响信用等级,请供应商谨慎对待。
(一)技术标准及要求
1.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及施工相关技术规范。
2.施工中各工序、工艺须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及施工相关技术规范。
3.项目竣工后须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4.施工完毕后保证人走料清,施工用料不得占用、堵塞作业区域、通道。
5.所有施工必须做好施工防护,在涉及到电焊工等特种作业时,须安排具有相应资质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申请审批同意,若发生责任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负全责。
6.乙方须配足施工劳力和设施设备,保证按期完成承揽项目。
(二)施工要求
1.项目竣工后须符合甲方使用要求,材料及色号需经甲方确定。
2.正常情况施工时间为07:00-24:00分间,如甲方有重要活动,施工时间做相应调整,乙方不得主张异议。每次施工完,应做到人走料清,施工用料不得占用楼道内公用空间,堵塞紧急通道。
3.所有施工必须做好施工防护,在涉及到电工等特种作业时,须安排具有相应资质人员持证上岗,需动火施工作业的,开工前应与甲方办理动火证方可施工,若因此发生责任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乙方负全责。
4.乙方须配足施工劳力和设施设备,按期完成承揽项目。
(三)验收要求
1.材料入库时需经甲方对材料数量、质量及性能指标、技术参数、相关标识、进行验收。
2.项目竣工后须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3.本项目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甲方出具的验收凭证不作为最终判定标的物质量的依据。
(四)质量要求
1.所采购材料须具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产品包装或标识上有中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地址、产品有效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卫生标准和消防标准;
2.施工工程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次日起24个月。
(五)其他要求
1.电线路改造不得破坏、损伤原有线材。
2.施工现场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无关活动。
3.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不得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六)价格要求
1.原则上推荐通过资格审查及经评审报价(税前)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超过采购人支付能力的除外。
2.实际结算价款采用竣工验收实际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
3.价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果在指定地点交验价,包含现场勘查、材料、包装、商检、运杂费、安装调试、检验检测费、验收交接、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及税费等。
4.甲方在收到齐全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验收合格项目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界满无质量和违约行为25天内无息返还。
5.本项目为保证如期竣工,自发出成交通知书3日内施工单位需交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详细地址:广西钦州市****
邮政编码:535000;
采购经办人:蒋工(负责答复报价人对采购项目咨询及接收相关质疑、异议材料);
电话:****;
传真:****;
技术联系人:蒋工(负责答复报价人各类技术咨询);
电话:****;
本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纪检监察:****;
附件:报名表
钦州车务段设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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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报 名 表
采购编号:****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注明类型) |
联系方式 | 授权代表人: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用来接电子谈判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等) |
报名报价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包件号:不划分包件; 项目名称:钦州港站提质改造建设; |
开票信息 (须如实填写下列信息) |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
保证金退款信息 | 退款账号: 开户行(请务必注明所在省、市,未注明所在省、市的无法退款): |
发票邮寄地址 |
备注:报价人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不全或
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