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迪庆州****
预算金额:52.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3 | 1 | 单兵图传设备 | 10 | 件套 | 48500 |
2 | 摄像机 | 10 | 件套 | 4200 |
注:(1)3标包:共采购20件套,预算审定价:52.7万元。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标包或同时选择多个标包进行响应,并可以同时中一个标包或同时中多个标包,投标人选择多个标包响应的应分标包制作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对所参与标包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且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采用单价限价招标,投标人报价应小于等于各单项单价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工业划型标准为:工业。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且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 2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声明函,不再实施价格扣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投标人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④若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 ②投标人须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③投标人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1 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1.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香格里拉市****)。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供注明公司(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号码、所报项目名称及标包号的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点击登录查看(香格里拉市****),获取招标文件或以邮件形式获取采购文件。以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本条所列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及标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本条所列资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彩色扫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邮件发送成功后拨打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采购文件。代理机构邮箱:****@qq.com。 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售价:人民币400 元/标包,售后不退(电子版招标文件免费提供,现费用为纸张版招标文件费用)。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香格里拉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交付(或实施)地点:迪庆州消防救援支队指定地点。
2.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器材整体质保2年。在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技术需求。
4.其他要求:所有器材应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5.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云南迪庆州香格里拉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香格里拉市****
联系方式:朱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