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第二批次矿业权合作勘查招商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招商方式 | 合作勘查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足够数量的合格意向合作方,信息发布终结。 |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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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商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承诺 | 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合作经营是招商方真实意愿表示,用于招商的资产产权权属清晰,招商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招商方本次招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招商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招商方在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招商方义务。 招商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招商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决策文件 | 赤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赤峰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别 | 1.本次招商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勘验面积为准。勘查许可证已到期,正在办理探矿权延续登记。 2.请意向合作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中心”)仅就招商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合作方式:风险勘查阶段,招商方提供三宗探矿权,合作方提供勘查资金,若未达到界定的勘查成果,合作方自行承担投资损失;达到界定的勘查成果,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探矿权处置方式,如无意向进行投资开发,依据探矿权勘查成果出具评估报告,以评估价值进行处置,矿权处置后取得的收益,招商方不低于20%,招商方对探矿权最终处置方式享有一票否决权。若进入合作开发阶段,具体合作事宜另行协商。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三家及三家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遴选;若未产生三家合格意向合作方的,项目终结。 5.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大营子铜银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恒品矿评报字〔2025〕第 007号),巴林左旗大营子铜银矿普查探矿权评估值为43.73万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6.合作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合作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合作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合作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招商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详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
资格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矿业勘查或从事矿产开发的企业(采、选、冶)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是勘查单位则需要提供勘查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意向合作方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意向合作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并盖章)。 | |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其他要求: 1.勘查合作期间,合作方全面负责勘查资金投入,探矿权仍由招商方持有,不进行转让。合作方负责组织勘察。 2.勘查成果界定:“能够提交详查阶段或以上的地质报告,经招商方及监理单位专家组论证通过,并取得主管部门储量评审备案证明,且所提交地质报告中载明的勘查矿种范围,符合报告提交时国家及自治区**** 3.矿业权处置方式:若未达到界定的勘查成果,合作方自行承担投资损失,双方终止合作;达到界定的勘查成果,合作方需提交详查阶段或以上的地质报告,且取得主管部门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探矿权处置方式,招商方享有对处置方式的最终决定权:①若合作方无意向进行投资开发,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据探矿权勘查成果出具评估报告,并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程序规定,处置价格不低于经备案(或核准)的评估价值。探矿权处置后取得的收益,招商方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20%;②若勘查成果具有进一步投资开发的价值,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进入合作开发阶段的,具体合作事宜另行协商。 4. 最低勘查投入:合作期内,合作方投入勘查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5. 合作勘查期限:勘查期限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内,完成三宗探矿权的普查阶段工作,论证达到勘查成果界定的探矿权,工作时间不超过15 个月;第二阶段内,完成详查阶段或以上的勘查工作,提交符合编制规范要求的地质报告,并取得主管部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工作时间不超过 15个月。 6.履约保证金:合作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须向招商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低于500万元,合作方履行完合作协议全部义务并经招商方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后,招商方向合作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合作方未按合作协议执行的,按照违约责任扣除或不予退还。 7.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合作方应在勘查施工前提交各矿权详细的勘查设计,由招商方及其聘请的监理单位论证通过后方可施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对所有矿权开展勘查工作,并均达到普查工作程度,不得无故终止某一矿权的勘查,如认为无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由合作方提出书面申请,招商方组织专家组论证同意后方可终止勘查。 8.招商方及其监理单位有权对勘查投入、勘查时限、工程质量、成果验收等环节及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程审核与监督,合作方须全力配合。 9.具体合作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二、招商要求 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合作方应接受并配合招商方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本次招商采用招标方式进行,意向合作方领取招标文件后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披露的评标方法、权重等与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一致(详见附件)。请意向合作方详细阅读评标办法,确定自身满足参与项目的要求后,再进行报名、交纳保证金,进行投标等后续工作。通过招标确定的中标人为最终合作方,最终合作方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合作协议。 3.意向合作方须在公告截止前(****17:00:00前)通过E交易报名并按照系统发送的账号交纳50万元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合作方,可递交投标文件。 4.评标流程:各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文件密封送达中心,中心组织开标及评标工作,按照最终评标结果确认最终合作方。如公告截止未产生符合数量的合作意向合作方,中心发布终结公告终结项目。 5. 招商方与合作方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向招商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6.意向合作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招商方有权对意向合作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招商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合作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招商方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合作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7.意向合作方未注册和报名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交易 | 竞价规则 | 合作方在投标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合作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投标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投标。 | |||
现场展示 | 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09:00:00至****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截止时间****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5)意向合作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招标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按合同确定内容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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