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09月至2025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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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金”建设-教材建设项目 | 采购内容: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新形态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具体建设内容以《关于公布2025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内的教材为准。;主要功能或目标:新型教材将引领新形式的教与学,通过多元化的教学资源和方法探索更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内容及环节、考核评价体系、教辅支撑条件等课程要素,以教材建设改革为牵引,带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使应用型教育教学发展适应新时代发展和社会人才需求。;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三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纸质教材投标供应商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的正规出版社。数字教材投标供应商应有自主可控的数字教材公共服务平台。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支持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型、小型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质量:教材文字编校应达到国家新闻出版总局制定的图书编校质量标准,印刷装订质量应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教材的版面设计、装帧装潢、原材料质量控制、全书各项质量指标等应严格执行《出版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1)服务:中标方要为采购方提供教材编写、技术开发等方面的培训不低于2次,并随时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提供不少于5年的后期推广服务,配合学校申报省级、国家级教材奖项。 (12)时限:建设期为6个月,即从中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教材建设并正式出版,可在新闻出版总署官网查询。。 | 150.00 | 2025年10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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