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09月至2025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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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媒体多功能演播厅建设项目 | 采购内容:“全媒体多功能演播厅”一体化解决方案。包括:集成高清视频采集系统、专业音频处理系统、智能灯光系统、虚拟演播系统、直播录播系统以及配套的装修与设施。旨在打造一个技术先进功能完备的综合性媒体实践与教学平台;主要功能或目标:项目能够支持建设一个集学术交流、高端论坛、远程协作与智慧教学于一体的现代智能化会议中心。该中心将不仅是举办会议的场所,更是一个融合前沿技术、激发创新思维、连接全球学术资源的智慧枢纽。中心以“科技赋能、体验至上、高效便捷”为核心理念,全面集成智能声光电系统、无纸化会议、4K/8K超高清显示、全方位数字扩声及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可无缝支持国际学术研讨会、大型庆典、远程答辩、沉浸式教学等多种场景。;需满足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三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供应商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认证;拥有同类全媒体多功能演播厅系统集成或校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成功案例;项目核心成员具备广播电视工程、视音频技术或新媒体运营相关的专业技术认证和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可允许联合体投标可以优势互补,联合体牵头方需具备主体服务或核心货物供应能力;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建议不设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但可以在评审标准中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因字数限制。见备注)。 | 90.00 | 2025年10月 | 1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 (1)质量要求: 所有设备应为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与安全规范。系统集成需稳定可靠,整体设计方案应具备先进性与前瞻性,确保未来5年内技术不落后。 (2)服务要求: 1)售后: 提供不少于5年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内提供7x24小时技术支持与快速响应服务,出现故障后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2)培训: 提供全面、系统的操作与管理培训,确保学院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能独立使用核心功能。 3)文档: 交付完整的竣工图纸、系统操作手册、设备清单及保修卡等全套技术资料。 4)安全要求: 所有设备安装与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和消防规范,确保演播厅使用安全。需提供完备的防静电、防过载、接地保护等措施。 时限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交付、安装、调试工作,并达到验收标准。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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