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安市茜洋溪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福安市****以中共溪柄镇委员会会议纪要第9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70%:3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福安市茜洋溪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溪柄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福安市****;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含该阶段的勘察设计)、工程勘察、实施方案(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概算、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全部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元;
2.7 服务期限:22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提供可研报告送审稿;可研报告批复后9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45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且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如有);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止。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乙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万元,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规定,本项目免收无失信人的投标保证金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福建省福安市****,邮 编35500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粘先生 林女士,电子邮箱:****@163.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安市****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安市水利局
地 址:福安市****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