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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2、3号楼及地下车库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原标题: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2、3号楼及地下车库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分包)

云南楚雄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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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

1.招标条件

楚雄州宾馆威楚南苑(二期)建设项目已由楚雄市****点击登录查看,该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总承包单位点击登录查看对该项目的2、3号楼及地下车库装修装饰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楚雄州****

2.2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南片区茶花大道西侧。

2.3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楚雄州****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6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7工期:****前完工。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2025年0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出具的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

3.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和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2025年0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出具的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5企业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0万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3.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要求。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8信誉要求:

3.8.1近三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8.2诉讼及仲裁:近三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8.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项目经理不属于《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中国”(云南)(www.yncredit.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申请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8.4承诺中标后对农民工工资进行分账管理按月支付,保证工程款全部用于该工程建设,不挪作他用。

3.8.5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08时30分至****18时00分。

4.2 地点:投标人自行在“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网址入口:https:****)”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投标人-供应商平台-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点击“进入项目”-填写材料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网址入口:https:****。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办理移动数字证书“新点标正通”,新点标正通扫码下载地址:https:****)。

2.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售价: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09:30时。

开标时间:****09:30时。

开标地点: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自行前往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应答人在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5.2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

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60分钟,投标人未在60分钟内解密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缴纳平台使用费500.00元/每标,先缴纳费用核验通过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缴纳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缴纳平台使用费时请备注公司名称。

3.5 投标人可通过新点标正通扫码登录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进行应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新点标正通操作问题,请致电客服服务电话****/****。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楚雄州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网址:www.)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楚雄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云南省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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