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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高税无地企业土地安置招选公告

浙江金华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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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高税无地企业的用地安置需要,根据《有机更新及高税无地(少地)入围企业安置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高税无地企业土地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计划

地块名称

占地

面积

所属

镇街

准入行业

拟安置

企业数

大陈镇稠大线

南侧地块

10.32亩

大陈镇

纺织服装

1家

10.18亩

1家

10.8亩

1家

上溪2025-01地块

14.65亩

上溪镇

日用品

化妆品

1家

上溪2025-02地块

13.4亩

1家

二、报名条件

(一)高税无地企业

1.纳税情况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最近三年自营纳税总额达到800万元(含)以上;(2)最近五年自营纳税总额达到1200万元(含)以上;(3)最近五年每年自营纳税额150万元(含)以上。(2024年度及之前入选的高税无地企业,2024年度及之前年度自营纳税额按100万元/年,三年税收总额及五年税收总额按新老标准对应金额等比例换算〔最近三年自营纳税总额500万元,最近五年自营纳税额800万元〕执行)

2.企业股权结构清晰,有明确实际控制人且大股东占比超过5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义乌市****

3.报名资料:报名表(加盖公章)、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及其他证明资料等。

四、其他告知事项

1.每家企业限报名一个地块。已获得过宗地的高税无地企业,不得报名。

2.报名企业在最近五年(与计税年限一致)内有重大的信用失信、行政处罚等情况的,将取消资格。

3.报名企业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报名资格,或有意隐瞒企业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企业大股东发生变更的,企业自营纳税额须重新计算。

5.咨询电话:经信局产业发展科王女士、吴女士****、何先生****;大陈镇经发办季福恒****;上溪镇经发办吴献民****。

附件:1.大陈镇稠大线南侧地块红线图

2.上溪镇2025-01、2025-02地块红线图

3.高税无地企业土地安置报名表

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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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高税无地企业土地安置报名公告(一)大陈、上溪地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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