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正在投标]点击登录查看公交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公交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公交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数量:49辆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公告附件;
3.方式:自行下载获取
⑴获取流程: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发包公告—进入项目—交易文件下载;
⑵未在丽水市****
4.售价:150元(阳光采购平台收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3. 开标时间:****09:00(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发布次日起计算)。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丽水市****
项目联系人(询问):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肖青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丽水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静、杨冯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何仪
质疑联系方式:****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纪检室
监督投诉电话:****
地 址:丽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