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鑫凯高端智能设备加工项目工业用房地产及配套设施20年经营权有偿出让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丘分中心网(http:****: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安丘鑫凯高端智能设备加工项目工业用房地产及配套设施20年经营权有偿出让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竞价(挂牌)标的:安丘鑫凯高端智能设备加工项目工业用房地产及配套设施20年经营权。起始价:****.00元,竞买保证金:0.00元。
据山东元德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鲁元德评报字[2025]第06-025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对应资产范围包括安丘鑫凯高端智能设备加工项目的4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6项建筑物及项目园区****
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清单如下:
序号 | 资产类型 | 产权编号 | 面积(㎡) | 用途 | 结构形式 |
1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鲁2021安丘市不动产权第****号 | 16914 | 工业用地 | / |
2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鲁2021安丘市不动产权第****号 | 27204 | 工业用地 | / |
3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鲁2021安丘市不动产权第****号 | 39008 | 工业用地 | / |
4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鲁2021安丘市不动产权第****号 | 46010 | 工业用地 | / |
5 | 建设工程竣工规核实合格证 | 核字第 ****045号 | 21610 | 1#车间 | 钢结构 |
6 | 建设工程竣工规核实合格证 | 核字第 ****045号 | 27900 | 2#车间 | 钢结构 |
7 | 建设工程竣工规核实合格证 | 核字第 ****045号 | 3265 | 科技创新中心及展厅 | 框架 |
8 | 建设工程竣工规核实合格证 | 核字第 ****045号 | 3457 | 1#单身宿舍楼 | 框架 |
9 | 建设工程竣工规核实合格证 | 核字第 ****045号 | 1415 | 职工餐厅 | 框架 |
10 | 建设工程竣工规核实合格证 | 核字第 ****045号 | 160 | 辅料库 | 框架 |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
1、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拍卖(挂牌、竞价)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申购须知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至****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丘分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安丘鑫凯高端智能设备加工项目工业用房地产及配套设施20年经营权有偿出让项目拍卖(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竞价前一日止的工作日内在标的所在地展示。联系电话:****,联系人:闫经理。
七、网上竞价时间
****上午09:00-10: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潍坊市****
九、其他相关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全面阅读本公告及拍卖(挂牌、竞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查阅标的相关权属文件、评估报告)并认可本项目拍卖(挂牌、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公告展示时间内应自行至出让经营权标的所在地现场勘查,疑问之处可咨询出让方或拍卖机构,报名登记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出让交易标的现状。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若以不了解出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 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相关款项及费用、退还出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让方、拍卖机构不承担出让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竞价(摘牌)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应于成交当日持相关材料(详情见《安丘鑫凯高端智能设备加工项目工业用房地产及配套设施20年经营权有偿出让项目拍卖(挂牌、竞价)文件》中“买受人提报材料”)至拍卖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交纳交易服务费;
(2)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成交确认书》至出让方处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出让文件要求交纳相关款项费用。逾期视为违约,将取消受让方资格、扣除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4、受让方与出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出让方协助办理出让标的所涉资产的交付手续。出让经营权运营期间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经营权出让合同期间事项声明:
(1)房地产及配套设施:房地产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按项目规划设计用途开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行承担受让经营权所涉资产使用带来的一切费用。
(2)安全生产经营:经营期间,受让方须证照齐全,依法经营,按照相关安全、环保、消防、治安等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相应防范措施,对发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伤害等一切责任事故和安全、环保、消防、治安等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害出让经营权资产或相关人员到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经营权,受让方已交的款项费用不予退还,并承担损害赔偿和消除不良影响责任。
(3)自然灾害:可继续经营情况下,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恢复生产经营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经营权出让合同期间,受让方在保证出让经营权所涉资产安全的条件下经向出让方书面申请批准可自行添置设施设备(包括装饰装修)或改造,费用和维保责任由受让方承担,产权归受让方所有。
7、出让经营权交易合同终止后60日内,受让方应将其添置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时清运完毕,并将经营权所涉资产退还出让方,出让方同意受让方对经营权所涉资产所做的改造装修不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及毁坏并归出让方所有,不接受受让方提出不可移动改造赔付或添置资产折价赔付等的任何要求,如因受让方恶意损坏造成出让经营权所涉资产毁损不可使用或毁损添置的不可移动资产影响经营权资产后续利用的,受让方应予以修复或者赔偿。
8、若因政府规划建设、拆迁,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受让方无法继续经营时,须无条件接受出让方通知的限期内全部撤出,且拆迁补偿款全部归出让方所有,已支付的未到期的经营权价款,按照评估报告确定的时间费用比例并结合成交价公允计算的价款额退回受让方(不计息),出让方不再对其另行赔偿。
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
公司地址:潍坊市****
****
安丘鑫凯高端智能设备加工项目工业用房地产及配套设施20年经营权有偿出让项目拍卖(挂牌、竞价)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