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钢铁厂前区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
(****)答疑澄清通知二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钢铁厂前区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
招标文件有关答疑澄清通知如下:
一、有关答疑
1、关于招标文件第 12页,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的疑问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 13页,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由投标人在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印鉴。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在投标文件的相关位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印鉴。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印鉴的作废标处理。
(1)请问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双方盖法人单位章,其他资料是否只需盖联合体任一单位法人单位电子印章即可?
答复: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出现了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必须盖章的资料(如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一览表等),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按此要求执行。其余没有规定的材料,允许盖牵头单位公章即可。
(2)请问副本是否可以是正本盖章的复印件?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请问技术标和设计标,是否只盖骑缝章即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第 13页,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 1份,副本 4份,另递交 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以 U盘形式递交。应确保纸质文本与电子版文件一致。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请问电子版文件是否是提供正本盖章后的 PDF扫描件?
答复:电子版文件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正本 PDF扫描件。
二、有关澄清
原踏勘集合时间 | 2025年 10月 10日下午 14点 30分 |
修改后踏勘集合时间 | 2025年 10月 9日下午 15时 |
踏勘地点、联系人等 | 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西柳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广西柳州市****
联 系 人: 黄慧、冉毅宁、黄钰洺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