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廊坊市市县两级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A包:多参数气体测定仪(环境空气多气体检测仪-含16种气体以上传感器)29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B包: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30套,手持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检出限1PPB)22台,流量计(烟气流速仪)33台,粉尘快速测定仪32台,红外摄像机(红外热成像仪-非制冷)11台,微风风速计(热球风速仪)6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购置执法设备,解决市本级执法机制改革后,市县两级执法骨干队伍随身执法设备配备不足、不达标的问题,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提高各类执法检查行动质量,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过程执法工作要求。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共2个包,每包1家供应商。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场所,并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9、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331.7 | 2025-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