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网上备案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南阳市****
一、 合同签订时效:
各招标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请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务必与中标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因特殊情况在1个工作日内无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递交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备案,由招标办协调南阳市财政局说明情况。
二、合同报送与备案流程:
合同按规定签订后,归口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须在当日将纸质版合同报送招标办。招标办需在收到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在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站完成合同备案申报,确保符合财政部门时限要求。
三、逾期责任界定:
若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南阳市财政局不予审批合同的,后果由合同签订部门自行承担:
1、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且未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2、合同签订后当日未报送招标办,造成合同超出网上备案时限。
四、合同信息规范:
政府采购合同须完整填写甲乙双方信息(详见附件2),信息漏填将直接导致网上申报失败,影响备案进度。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联系招标办(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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