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5年度枣阳市****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枣阳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枣阳市**** 建设规模:公共配套工程、运营配套工程、景观改造工程、示范户改造工程及人居环境风貌提升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的方式,包括项目的村庄实用性规划、主要公共建筑物设计方案、村庄改造规划设计方案(包含项目总平面规划、街区****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3000.00万元,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 97%,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 5 家(含 5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规划设计资质: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即可。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iangyang.gov.cn/wzsy/)(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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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