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TOD深圳路、紫云湖一期提升改造-家电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TOD深圳路、紫云湖一期提升改造-家电采购及安装补疑1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性能指标中标明“本供货要求提出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或优于本技术参数及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优质产品。”且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已将上述产品的质量、功能作为评审依据。综上所述,请采购人明确产品参数是作为评分项还是废标项,参数的证明资料是以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偏差表为准还是以生产厂家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回复:产品参数不得低于物资采购清单及本次补疑要求。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文件评分标准生产能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投产品生产工厂的工厂环境、分布情况、工厂实景照片、生产效率、供货能力及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产线、生产设备情况、实景照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本项目所投产品多达41项,请采购人明确本项的生产能力证明材料是提供所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还是仅提供主要产品(即空调、冰箱、洗衣机)生产厂家的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3、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七、其他要求:11、投标人所投的智能家居系统应由控制元件及其配件组成,所有核心产品(智能 AC 控制器、智能中控屏、智能开关)应统一品牌。AC控制器属于网络配件,目前市****
回复:不作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货物清单:1、货物清单中技术参数为最低配备标准。本项目所设计产品较多,经我方全方面调研,清单中较多产品为单一品牌独有,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疑问及回复详见附件)。
5、鉴于本项目总交货期暂定443个日历天,为减轻投标人资金压力,履约保证金金额可否改为:中标金额的5%。
回复:不予调整。
6、鉴于本项目总交货期暂定443个日历天,为减轻投标人资金压力,招标文件第77页,付款方式可否修改为:乙方将分批货物交付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验收合格部分金额的95%,本合同供货及安装完成并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计审定金额的97%,余款(即审计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回复:不予调整。
7、鉴于本项目总交货期暂定443个日历天,且不同产品质保时间不一,招标文件第77页,付款方式中的质量保证金可否改为:分批返还,不同质保期到期后的货物无质量遗留问题且甲乙双方无争议后退还。
回复:不予调整。
8、物资清单中4、冰箱:4、噪音≤36dB(A);7、尺寸要求:宽度≤600mm,高度≥1735mm提出质疑。因每个品牌参数质量都有差异,为了能让更多品牌及供应商能参与进去,建议修改为4、冰箱:4、噪音≤38dB(A);7、尺寸要求:宽度≤600mm,高度≥1715mm。
回复:7、“尺寸要求:宽度≤600mm,高度≥1735mm”调整为“7、尺寸要求:宽度≤600mm,高度≥1715mm”其余不作调整。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
9、物资清单中5、洗衣机:2、洗净比:≥1.06;提出质疑。因每个品牌参数质量都有差异,为了能让更多品牌及供应商能参与进去,建议修改为5、洗衣机:2、洗净比:≥1.03。
回复:不予调整。
10、物资清单中6、净水机:4、额定功率:≤75W;提出质疑,我司根据参数找了部分品牌,能满足该参数要求的产品额定功率都是≥75W的,建议修改为6、净水机:4、额定功率:≥75W
回复:净水机参数中:“4、额定功率:≤75W;”调整为“4、额定功率:≥75W;”“5、净水初始流速:≥2.72L/min;”调整为“5、净水初始流速:≥2L/min;”“6、产水率:≥72.1%;”调整为“6、产水率:≥65%;”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
11、物资清单中16、投影仪:6、灯泡功率:≥240W 7、输入接口:VGA×1、HDMI 1.4×2、VIDEO*1、AUDIO*1 、AUDIO IN RCA(L/R)*1、USB-A 2.0*1,USB-B*1,RJ45*1、输出接口:VGA *1、AUDIO *1,控制口:RS232*1、USB-B*1、RJ45*1、LAN*1 8、扬声器:≥16W*1提出质疑,我司根据参数找了部分品牌,一级能效产品部分品牌是采用激光光源的,要优于灯泡;输入接口,每个品牌的产品都不一样建议删除此项,建议修改为16、投影仪:6、灯泡功率:≥240W或激光光源;删除7、输入接口:VGA×1、HDMI 1.4×2、VIDEO*1、AUDIO*1 、AUDIO IN RCA(L/R)*1、USB-A 2.0*1,USB-B*1,RJ45*1、输出接口:VGA *1、AUDIO *1,控制口:RS232*1、USB-B*1、RJ45*1、LAN*1;8、扬声器:≥10W*1。
回复:“6、灯泡功率:≥240W” 调整为“6、灯泡功率:≥240W或激光光源;” “7、输入接口:VGA×1、HDMI 1.4×2、VIDEO*1、AUDIO*1 、AUDIO IN RCA(L/R)*1、USB-A 2.0*1,USB-B*1,RJ45*1、输出接口:VGA *1、AUDIO *1,控制口:RS232*1、USB-B*1、RJ45*1、LAN*1”调整为“7、输入接口含VGA、HDMI、VIDEO、AUDIO、USB、RJ45、输出接口含VGA、AUDIO。”其余不作调整。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
12、我方对贵单位发布的《合肥轨道 TOD 深圳路、紫云湖一期提升改造-家电采购及安装》物资清单中26-41项提出质疑:
(1)智能家居系统通信协议不统一,存在兼容性风险
1.1物资清单中第26项“4寸智能中控屏”标注支持“Wi-Fi 2.4G/5G,蓝牙5.0”,而第32、35、38项传感器等设备明确要求“ZigBee”协议。建议统一通信协议,或明确网关转换方案,避免因协议不一致导致设备无法联动或系统集成失败。
回复:不予调整,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确保联动、集成功能。
1.2第26项中“集成生态家电控制功能”提及可控制“洗衣机”,但物资清单第5项“洗衣机”未要求具备智能控制功能,建议核实并统一表述,避免功能虚设。
回复:“集成生态家电控制功能:可控制多种家电型号(包括空调、洗衣机、电动窗帘、灯等智能化设备)”调整为“集成生态家电控制功能:可控制多种家电型号(包括空调、电动窗帘、灯等智能化设备)”单价不作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
(2)智能家居系统缺乏核心网关设备,系统架构不完整:物资清单中未列出智能家居系统必需的“中央网关”或“控制主机”设备。因为第26项“4寸智能中控屏”仅支持三至四路控制和六个场景使用。根据贵方提供的图纸和招标需求,4寸智能中控屏自带功能无法满足使用。建议补充网关设备或明确系统集成方案,确保所有智能设备可接入同一控制平台。
回复:不作调整,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确保联动、集成功能。
(3)智能中控屏与智能开关功能重叠,配置冗余
3.1第26项“4寸智能中控屏”已具备智能开关功能,而在“4寸智能中控屏”旁边又单独安装智能开关,是否存在重复
回复: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3.2第30项“四键智能开关”中继电器规格为16A,远超家庭照明负载需求(通常10A即可),建议调整为≥10A,以合理控制成本。
回复:四键智能开关参数要求中“3.继电器:支持4路继电器,16A,TV-8标准。”调整为“3.继电器:支持4路继电器,16A/10A,TV-8标准。”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
3.3根据图纸和招标需求,“三键智能开关”或“中控屏”完全能满足场景需求,建议评估是否可取消“四键智能开关”避免冗余配置。
回复: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4)空调控制方式未明确,与中控屏集成关系不清:物资清单中未明确空调是否配备智能控制面板或是否直接由中控屏控制,若空调需通过中控屏控制,则应明确通讯接口与协议支持(如红外、Wi-Fi或专用控制模块)。建议明确空调与智能中控屏的联动方式及接口要求。
回复:不予调整,投标人所投产品可联动接入智能家居系统,实现控制开关、温度、定时等功能。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5)窗帘电机与轨道传动轴参数缺失,存在安装与兼容隐患:第36项“窗帘电机”未注明适配轨道传动轴轴类型、长度范围等关键参数。电机与轨道传动轴若由不同供应商提供,极易出现接口不匹配、安装困难、运行噪音大等问题。建议补充轨道传动轴技术参数,或要求电机与轨道为同一品牌配套提供,确保系统兼容性与安装可靠性。
回复:投标人所投产品需匹配招标人提供的轨道传动轴,确保系统兼容性与安装可靠性。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
13、物资清单中:(疑问及回复详见附件)。
14、“分体空调”铜管只包3m铜管,多余长出来的铜管价格是否也算在内,请明确。
回复:投标人自行承担费用,报价时综合考虑。
15、空调孔洞受到天花影响可能会需要重新开孔,如果量比较大,也需要自行承担费用吗
回复:投标人自行承担费用,报价时综合考虑。
16、“洗衣机”安装报价是否需要包含龙头,请明确。
回复:包含,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17、“冰箱”是否需要全嵌,招标参数高度需要大于1735mm,如果全嵌,是否有高度限制,请明确。
回复:冰箱参数要求中“7、尺寸要求:宽度≤600mm,高度≥1735mm”调整为“7、尺寸要求:宽度≤600mm,高度≥1715mm”。单价不作调整,投标人自行报价。
18、“洗脱烘一体机”是否为2个项目各4台,请提供设备平面布置及水电图。
回复:数量以物资清单要求为准。点位以现场实际预留为准,设备至预留点位的接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19、“直饮热水机”设备,请提供设备平面布置及水电图。
回复:点位以现场实际预留为准,设备至预留点位的接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20、根据图纸所示,“紫云湖”项目电动窗帘采用的是单电机还是2个单电机方案,如是双层,使用双电机,现场需总包预埋预留2个五孔插座,请明确。
回复:以图纸预留点位为准。投标人自行报价。
21、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3“投标人业绩要求”的表述,我司可提供一类大框架采购类合同业绩(合同包含甲乙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甲方与业主使用单位的关联关系等信息,采购范围不限定具体型号和金额,对应冰箱或空调或洗衣机产品及金额明细可体现在开具给甲方或甲方关联的业主使用单位的付款发票上)。需要能明确这类框架业绩合同配合最终供货期内付款发票,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总金额、产品信息、服务内容),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2、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七条 付款方式,是否可以增加一种付款方式:“乙方需在每批次订单生效后 X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支付本批次订单金额的10%,作为审计配合和质量保证金,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批次货物100%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支付100%货款,保证金于审计无争议且质保期满后30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若审计或质量不合格,采购方有权扣减保证金用于维修或赔偿”。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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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
附件:****补疑1.pdf